略谈城乡关系之变

时间:2022-07-01 07:31 阅读:次

  从一定意义上说,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现代社会基本矛盾的一个重要表现。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,我国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。

  新中国成立初期,我国实行了“重工业优先”的经济发展战略和“城市优先”的社会政策,户籍制设置了两种不同的身份体制,分属不同的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。可以说,这是造成我国城乡之间的劳动生产率、收入水平、消费支出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持续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。这一时期,可称为农民进城的“红灯”阶段,强化了城乡“二元”结构,付出了较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,造成了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社会现象。

  改革开放以后,我国社会开始打破原有的城乡“二元”结构。而且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,逐渐形成了“三元”结构。具有现代因素的乡村工业化,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创造了上亿新增就业岗位,也提高了他们的收入,从而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和重要组成部分。但与此同时,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仍然庞大,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,农业就业比重仍居高不下,城乡收入差距仍呈扩大趋势,城乡“二元”结构的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,“三农”问题更加突出。这一时期,凸显了限制农村人口进城“黄灯”政策的社会代价。

  进入“十五”时期以来,我国政府转向对农民进城开“绿灯”,鼓励大量农民进城。这不同于土地改革运动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。前二者将农民固化在土地上,仍然从事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、经济收益相对较低的农业活动;而农民进城是促使农民长久性地离开土地、暂时性地离开农村,进城务工,从而开始形成“四元”结构:在农村,农业劳动者和乡镇企业并存;在城市,户籍人口和大量流动性农民工并存。在这种情况下,为解决近年来我国社会面临的市场性的农民工潮、新的发展挑战和社会矛盾,政府相应地做出了政策调整,即从限制型政策转向鼓励型政策,从歧视型政策转向友好型政策。这就大大加速了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,使农民工迅速成为城市非正规就业的主体,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。

  在我国当前及未来发展中,缓解城乡矛盾是一项紧迫任务。最近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:“要重视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生活问题,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在就业、居住、医疗、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,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。”面对城乡“四元”结构下的矛盾和问题,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: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市内部一体化发展;对农民的基本方针是:“富(农)民为本”。(作者 清华大学教授 胡鞍钢)